按照《淄博市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度重大信息公开如下:
一、年度公开信息
(一)财务预算信息
全年执行预算情况均在可控范围内执行完成,全部财务指标超额完成。
职工薪酬总额基本按照国资委下发指标发放,全年工资工资实际发生6235万元。重大投资发生936万元,主要采购押运车、搭建智能安保平台、智能枪弹库升级改造。
(二)年度报告
2021年,公司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发展迈出稳健步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全年营业收入突破1个亿,净利润突破1000万,营业成本9007万元,销售费用25万元、管理费用1584万元、财务费用-16万元(利息收入),利润总额超预算实际完成1379万元,应交税费总额500万元、资产总额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703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市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工作目标。
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切实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1年,市保安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13次。研究并形成决议109项,审议事项涉及年度投资计划、重要经营活动、年度工作报告、合同协议,人员招聘、员工福利待遇、重要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及调整、基本制度建设,财务预决算、历史坏账,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系数确定、工资薪酬调整方案,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升级、历史遗留问题、公开招标等内容。
公司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薪酬分配制度,在企业内部推行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双对标”。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分别与经理层签订了岗位聘任协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合同,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对公司经理层进行“两期考核”。2021年度国资委批复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归母净利润指标:基准值 5882100元,第一档目标最低值7058500元,实际完成值10502680.66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基准值1.08,第一档目标最低值1.12,实际完成值1.12。2021年,公司完成改制,6名实行年薪制的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按照国资委批复的企业领导人薪酬总额208万元;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按照每人每年40万元的年薪制预算,其他负责同志按照每人每年32万元的年薪制预算,实际兑现165.3万元,剩余42.7万元,根据考核情况再兑现。
2021年,公司未获得政府大额补贴或拨款,未提供任何担保,未发生重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董事会议13次、党委会14次,研究并形成决议200余项。2021年,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通过调研、民主推荐和考察,人事调整34人次;成立全资子公司淄博市齐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顺利接手淄博高新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淄博新火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研究《2020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方案》《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2021年度工资总额》《2021年度公司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等。
(四)社会责任履行
公司截止到年底共有从业人员1630人,下设两个子公司:淄博市齐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盾保安公司。其中,母公司现有从业人员954人,缴纳保险770人,临时工184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87人,占比9%,专科及以下学历867人,占比91%,2021年新增人员59人,辞职人员43人;齐赢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52人,缴纳保险14人,临时工138人,平均年龄47岁,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占比1%,专科及以下学历151人,占比99%,2021年新增人员145人,辞职人员17人;金盾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524人,缴纳保险24人,临时工500人,平均年龄57岁,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占比1%,专科及以下学历522人,占比99%,2021年新增人员152人,辞职人员275人。
公司坚持以制度为“抓手”,建立了一系列以员工素质能力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和以岗位业绩为重点的考核制度,不断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积极拓宽人才引用平台,加大优秀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规范人才招录程序,坚持“引才、育才、留才、用才”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职工岗位薪酬制度和考评激励机制,形成了多元化、竞争强、保障好的激励格局,健全配套政策服务,做到事业、感情、待遇、制度“四个留人”,不断完善拓宽职工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2021年共引进全日制大学生10人,研究生1人,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2021年,建立了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监督考核办法,开展了“人车枪弹库”的安全、保安队员及保卫器械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十不准”学习教育培训,落实党委委员挂包基层大队、总经理恳谈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稳定。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捐赠情况。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国资委下发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制度,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差旅费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公用车、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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