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张振海、刘媛媛2名同志获评“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岳新迎同志获评“国有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直属大队党支部获评“国有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